欧洲委员会(以下简称欧委会)2005年1月19日宣布就英国向不列颠电信公司(BritishTelecommunications)和金斯敦电信公司(KingstonCommunications)征收财产税展开正式调查。调查的重点是英国对这两家公司所属电信基础设施征收的“经营等级”(businessrate)税是否符合欧委会的协定,因为按照协定的规定,原则上不允许欧盟成员国向其企业提供国家资助或补贴,以及这一做法是否扭曲了税收竞争。
评估局(ValuationOfficeAgency)是英国中央政府的执行机构,由它决定每家电信公司“经营等级”税的税基。评估局可采用各种评估方法来决定电信网络的经济价值。它对上述两家公司采用了与其竞争对手不一样的资产评估方法。这对上述两家公司有利,却给其他在电子通信服务市场上竞争的公司造成了不相同的税收负担。欧委会协定不允许成员国向其企业提供国家资助和税收优惠,因为在一定条件下这将使竞争受到扭曲,从而构成非法国家资助,除非这种不一样的处理方式从税收制度的内在特征和固有逻辑来看是公正的。
由于该案例的复杂性,欧委会已决定开展深度调查来分析英国对上述两家公司与其他电信公司之间采用不同资产评估方法的公正性。同时,英国贸易和工业部将审查适用于电信公司的税收制度以及它对竞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