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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年终预算结余资金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年终预算结余资金,是指各级政府纳入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预算单位)在预算年度内,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当年尚未支用并按规定应留归预算单位继续使用的资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财政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年终预算结余资金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库[2003]126号发布)【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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