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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10月前言生态功能保护区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10月前言生态功能保护区,是指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蓄洪水、防风固沙、维系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内,有选择地划定一定面积予以重点保护和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的通知》,环发[2007]165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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