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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
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是指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上述企业只要符合第五条第(二)项条件,即可享受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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