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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无形资产价值转移方面的税法规定

1.税法对无形资产摊销期的规定,基本与会计制度相同。只是对于法律和合同或企业申请书没有规定使作年限的,以及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开发费用没有直接扣除的),摊销年限会计上规定不应超过10年,主要考虑的是谨慎性原则;而税法规定不得少于10年,主要考虑的是保障税收收入。

2.摊销费用的范围。税法规定外购的商誉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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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税收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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