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换入的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入账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如果涉及补价的:
收到补价的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应确认的收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补价
支付补价的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应确认的收益+补价税法规定,企业以物易物不论涉及的货币性补价占多少比例,均视同出售旧资产,购买新资产,因此,交易各方均应按出售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计税成本,除非属于符合条件的整体资产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