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对象主要,是指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不含从农村招收的临时工),因企业生产经营等原因而下岗,但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在社会上找到其它工作的人员。(《关于做好我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厦委发[1998]013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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