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核风险保险事故下的危险单位的确定核风险保险事故下的核电站的危险单位,是指,一次核风险保险事故对一个保险标的造成的最大的可能损失范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第12号:核电站运营期》的通知》,保监发〔2007〕36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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