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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七附则1、本规定中“追诉”七附则1、本规定中“追诉”,是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活动;
2、本规定中“在……以上的”包括本数; 3、本规定中“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4、本规定中“货币”包括人民币、外币和流通纪念币,凡是没有标明货币名称的都是人民币; 5、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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