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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所规范的废品回收所规范的废品回收,是指收集、贮存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可以利用的各种废品(不含危险废物),包括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金属和非金属边角废料、废液,报废的各种设备和运输工具,以及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出售的各种废品和其他专项弃置物品。(《关于进一步规范废品回收经营管理的通知》,东府办[2004]68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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