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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已经正式发文明确的其他品种已经正式发文明确的其他品种,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包括卫生部原药政局)下发的特殊管理的药品,如卫生部原药政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含可待因止咳药水管理的通知”(卫药特发[1998]第301号);2000年7月2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对胃肠动力药西沙必利管理的通知”(国药管安[2000]321号);2000年9月2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药管安[2000]435号)等。(《关于停止受理大众媒介部分处方药广告有关品种的说明》,药管市函[2001]7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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