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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低价倾销钢材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低价倾销钢材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钢材经营者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生产企业以低于其生产成本的价格销售钢材产品,经销企业以低于其进货成本销售钢材产品,扰乱钢材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国家计委 国家冶金工业局制定《关于制止低价倾销钢材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暂行规定》[失效]》,计价格[1998]1777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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