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所签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内容发生重大误解、当事人提出的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案件,仲裁机关可以受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司关于如何处理申请变更或撤销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合同案件的复文》,[1989]同字第3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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