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网首页 问答首页 我要提问 问题分类 积分商城 财税百科 RSS 更多
使用帮助
智董知道——全球海量内容专业财税互动问答平台 > 百科 > 中国税收大事记1995—1997年

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中国税收大事记1995—1997年

1995年

  1月6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决定项怀诚任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部长级)。

  8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1995年工作要点》。其中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新财税体制,抓紧制定和实施个人收入应税申报制度。

  9日中国政府与克罗地亚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税漏税的协定,中国财政部部长兼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刘仲藜和克罗地亚经济部长韦多舍维奇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授予全国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的决定》:授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等444个单位“全国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华学俭等1518名同志“全国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先进个人”称号,以表彰他们自1994年4月以来在开展的专项斗争中作出的积极贡献和取得的显著成绩。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召开全国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专项斗争表彰电话会议,对上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国务委员罗干到会并讲话。

  17日中国政府与白俄罗斯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项怀诚和白俄罗斯副总理林克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18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隆重举行庆祝建局45周年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丙乾等出席了大会。江泽民、李鹏、乔石、刘华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为大会题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题词:“税收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鹏题词:“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促进国家经济发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乔石题词:“公正廉洁,依法加强税收工作,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吴邦国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全国60万税务干部致以亲切的问候。他充分肯定了税务总局45年来的工作成绩,称赞税务队伍是一支顾全大局、战斗力很强的队伍。同时,他要求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要切实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税制改革,完善新税制,搞好征管配套改革,千方百计把组织收人工作抓好。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项怀城在会上作了题为《税收事业方兴未艾任重道远》的讲话。

  19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共6章、35条。规定了应诉准备、出庭应诉、上诉与申诉和履行与执行等内容,自当年1月1日起执行。

  27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取消集贸市场税收分成问题的通知》,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取消城乡集贸市场税收分成,所征税款全部缴入国库。该通知还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局系统的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税务局系统的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

  13日中国政府与斯洛文尼亚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国财政部部长兼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刘仲藜和斯洛文尼亚驻中国大使塞尼查尔。伊万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开展新税制执法检查的通知》,并召开全国新税制执法检查电话会议,决定当年2月至5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新税制执法检查。

  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税务人员不准接受纳税户宴请的规定(试行)》。

  19日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原财政部税务总局局长刘志城在北京逝世,享年76岁。刘志城追悼会举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丙乾送了花圈。

  22日全面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工商税收事业发展历程的《当代中国的工商税收》(上、下卷)一书出版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丙乾及《当代中国》丛书编辑委员会主编邓力群到会祝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金人庆、杨崇春、贺邦靖和财税系统的老领导金鑫、迟海滨、罗东明、任子良、赵昭、牛立成、王平武、林荣生等出席了座谈会。

  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同日,上述决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

  同日中国税务咨询协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协会理事和协会领导成员。协会,聘请金鑫、项怀诚为名誉会长;选举牛立成为会长,张英惠、刘国良、刘文彬、陈共、金陵为副会长。中国税务咨询协会是全国性税务咨询代理行业自律管理机构,全国一级社会团体,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其宗旨是:团结教育和引导税务咨询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维护税收法律的正确实施,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义务,维护会员及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会员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协调咨询代理工作者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在政府有关部门与咨询代理工作者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实施全国税务咨询代理行业管理,促进税务咨询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改革开放和繁荣社会主义经济服务。

  3月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2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税务局系统垂直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加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国家税务局加强理论学习,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加强组织建设,配备好领导班子、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适应经济建设和税收工作的要求,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切实改进领导作风。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各省(区、市)国家税务局的领导干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管理。各省(区、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副厅(局)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管理。各省(区、市)国家税务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对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主持全面工作,其他领导干部协助局长工作,并对分管的工作负责,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国家税务局系统垂直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国家税务局系统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管理和经费等方面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其各级机关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国家税务局系统在国家税务总局领导下,设置下列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国家税务局;县(市)、自治县、旗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局系统的人员编制,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的人员编制由国家税务总局核批。

  5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税收征管,继续清理和逐步取消各种不合理的减免税政策。

  4月5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的汇报。

  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均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违反代扣代缴规定的扣缴义务人将追究法律责任。

  8日中国政府与以色列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避免刘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中国财政部部长兼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刘仲藜和以色列财政部部长肖哈特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林业税收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对国有林业企业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常委会议,听取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关于个人所得税制改革问题的汇报。

  2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房地产建设进出口物资税收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对兴建(包括改扩建)宾馆饭店、写字楼、别墅、公寓、住宅、商业购物场所、娱乐服务业场馆、餐饮业店馆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无论是出售、转让,租赁还是自用或与生产厂房相混合使用,所需建设物资、设备,无论任何地区、企业、单位、个人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一律按法定税率照章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增值税。对企业利用废液(渣)生产的黄金、白银,按照现行对黄金、白银生产的税收政策,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增值税。

  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必须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7日内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申报地点一般为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该办法自当年5月1日起执行。

  5月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还的通知》。

  15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案件查报制度》。

  17日中国政府与越南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钱其琛和越南外交部部长阮孟琴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范围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征收管理范围包括:一、中央各部门、各总公司、各行业协会、总会、社团组织、基金会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上述企事业单位兴办的预算内、外国有企业的所得税;二、金融保险企业的所得税;三、军队所办的国有企业的所得税。地方税务局系统的征收管理范围包括:地方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的所得税。联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征收管理,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23日中国政府与土耳其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国财政部部长兼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刘仲藜和土耳其外交部部长伊诺努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2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自当年7月1日起,对出口货物根据实际税负情况适当调低出口退税率:农产品、煤炭退税率为3%,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其他货物退税率为10%,适用17%增值税税率的其他货物退税率为14%。

  26日至30日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在北京召开,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卢仁法在会上作了题为《正确运用税收政策促进科技事业发展》的发言。

  31日国务院召开严厉打击出口骗税违法犯罪活月工作会议,会议由国务委员罗干主持,朱镕基、李岚清副总理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到会并讲话。

  6月2日至4日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开,金鑫被聘为名誉会长,卢仁法当选为会长,韩绍初、王选汇、郭宏德、邓子基、张富珍、唐腾翔当选为副会长。该会中国研究国际税收的全国性的一级学会,业务上接受主管税部门的指导,主要任务是:联系和组织财税界、学术界、教界、企业界的人士共同开展国际税收理论、政策、制度、管理、体制和发展趋势等方面的研究;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承接和承办有关国际税收的调研、咨询、培训和论证;组织评议国际税收学术研究成果等。

  23日为使税务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税务部门监察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监察暂行规定》,共8章、42条。该文件规定,税务监察是行政监察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税务监察机构依法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的监察。税务监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政纪上人人平等,采取专门监察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举报制度和申诉制度。并对机构和人员、管辖、职责、权力、工作程序、罚则等作出规定。

  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对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种。凡违反该规定所列违法违纪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7月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职能划转问题的批复》,同意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管职能由财政部划归国家税务总局;省以下上述税收的征管工作归属,由地方政府根据情况确定。

  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更改大面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决定对百万元、千万元版等大面额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统一改为万元版,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大面额版专用发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10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出《关于更改大面额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补充通知》,规定各地还可根据实际需要将大面额版专用发票改为千元版和百元版。10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国自1996年1月1日起启用改版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取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专用发票。凡一次开票其销售额达到百万元以上的,均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电脑版发票。

  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发出《关于在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动中加强协作的通知》,要求法院、检察、公安、税务、银行和海关等部门在查办骗税案中相互配合与协作,合力打击出口骗税的犯罪活动。

  7日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税务学会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的通知》。

  8日至11日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分析全国税收战线的新形势,统一思想认识,总结交流经验,明确方向任务,加强领导,改进方法,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服务保证作用,促进税收工作重心转移和各项税收任务的顺利完成。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基到会并讲话,财政部部长兼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刘仲藜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项怀诚在会上作了题为《面向基层,面向征管,开创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的报告。

  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金融业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自当年1月1日起执行。该通知规定:对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对金融企业经营转贷外汇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一般贷款业务,一律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长江三峡库区移民开发税收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一、三峡工程建设占用耕地,在坝区和淹没区,按应纳税款40%征收耕地占用税;二、移民开垦荒地所取得的农业收人,从取得收入年度起,免征农业税3年至5年;三、对在新开发的荒山、荒地、滩涂、水面上生产农业特产品的,自取得收入年度起,在1年至3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四、对老革命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农户或企业可减征农业税,免征企业所得税。

  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决定对乡、镇(含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经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税收会计核算办法》,共8章、3l条,自1996年1月1日起在全国税务系统施行。该办法的内容包括总则、记账方法、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核算程序、会计报表等。

  28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税务执法监察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税务执法监察是税务监察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税务监察暂行规定》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税务执法监察工作在本级税务机关和上级税务监察机构的领导下进行,税务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进行税务执法监察,独立行使职权,不受税务机关其他职能机构及个人的干预。税务执法监察范围包括:一、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政策的行为;二、执行财经制度的行为;三、执行廉政制度的行为;四、执行人事制度的行为;五、与税收工作有关的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该办法还对税务监察机构的实施、案件处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9月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罚没物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其拍卖收入作为罚没收入由执罚部门和单位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税。对经营单位购入拍卖物品再销售的,国家指定销售单位将罚没物品纳入正常销售渠道销售的,专管机关或专营企业经营上述如金银(不包括金银首饰)、外币、有价证券、非禁止出口文物等物品中属于应征增值税的货物,均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11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税务监察案件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税务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的职责范围是:审理本级税务监察机构立案调查并需给予政纪处分的案件、下级税务监察机构报请本级监察机构审批的违纪案件、下级税务监察机构查办的有重大影响的违纪案件、监察机构负责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案件,并对案件审理工作内容、送审批案件必须具备的材料、案件审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2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1995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

  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税务监察案件调查处理办法》,共6章,50条。对税务监察机关调查处理税务监察案件作出具体规定,包括总则、受理与立案、调查、审理、处理等内容。

  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对境外所得的计算,可暂按境外企业或项目所在国(地区)税法计算的或投资分得的所得为难;境外企业的亏损,不得用境内所得弥补,境外企业之间的亏损,也不得相互弥补。纳税人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允许在汇总纳税时予以抵扣。同时,对境外减免税处理、境外企业遇有自然灾害等问题处理、纳税年度和申报、税款预缴和清缴作了规定。该办法自缴纳1994年度企业的所得税起执行。

  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该建议在改革开放的主要任务和部署中提出,为解决国家财力严重不足,宏观调控能力减弱的问题,必须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深化财税改革,健全财政职能,加强税收征管,提高财政收入在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第九个五年计划期间,要进一步降低关税税率总水平,调整关税结构;清理税收减免,规范和减少进口商品管理的非关税措施。在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基本政策中提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继续鼓励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并通过税收调节等措施解决社会分配差别过大问题。建立法人对支付个人收入的申报制、个人收入申报制和储蓄存款实名制。改进和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规范和完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机制。

  10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调低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1996年1月1日以后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按下列税率计算退税:一、煤炭、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仍为3%;二、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的工业品和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其他货物,出口退税率由10%调减为6%;三、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其他货物,出口退税率由14%调减为9%。

  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全面推行税收会计改革的通知》,决定自1996年1月1日起,在全国税务系统全面推行税收会计改革。

  12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情况的报告》。这个报告从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税法宣传、健立健全各项征管制度和办法、开展税源调查、组织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等5个方面汇报了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情况。

  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常委会议,研究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问题。

  25日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针对汇总纳税中存在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必须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汇总纳税是指汇缴成员企业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或亏损额)时,必须按税法的有关规定向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汇缴纳税情况,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附财务、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该办法自当年1月1日起执行。

  26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国县以上税务局长电话会议,会议研究分析了1至9月份税收收入形势,部署后3个月组织收入工作。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项怀诚在会上作了题为《坚定信心、再接再厉,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今年各项税收任务》的讲话。

  同日为了纠正和处理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不断推进依法治税,使新税制执法检查工作真正收到实效,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加强新税制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27日为了加强增值税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和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发出《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经修订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应报送纳税申报资料;二、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纳税人应按月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0日止;四、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税款申报不实,将按税收征管法处罚。该办法自1996年1月1日施行。

  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同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即日起施行。该决定对虚开、伪造或者出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利用发票从事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量型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

  31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试行)》。条例规定,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教育和引导税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全面提高素质,充分发挥积极性,为税收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其工作对象是税务人员的思想和行为。特别重视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是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上述纲要规定基层建设的标准是:政治坚定,征管规范,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任务完成,保障有力。其主要工作包括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抓好思想教育,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业务素质;以廉政建设为重点,培养良好的税风税纪;严格行政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和加强组织建设,形成团结战斗的领导集体。

  1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共12章、85条,自当年1月1日起执行。该办法涉及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资本金和负债、固定资产、现金资产、放款、证券及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成本、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信用社清算、财务报告及财务评价等。

  18日国家税务总局、文化部发布《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参加演出而取得报酬的演职员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所取得的所得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项目。向演职员支付报酬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必须在支付演职员报酬的同时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扣缴或预扣个人所得税。

  27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全国税务信息工作规则》。

  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向沙广裕烈士学习活动的决定》。沙广裕烈士生前为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稽查队队长。1994年11月19日,他在同暴力抗税分子作斗争中壮烈牺牲。辽宁省人民政府追认沙广裕同志为革命烈士。

  12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共7章、60条,即日起执行。该规程规定,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税务稽查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等。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保证税法的实施。

  4日中国政府与乌克兰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中国财政部部长兼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刘仲藜和乌克兰财政部部长格尔曼丘克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13日至16日全国税务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总结在第八个五年计划中税收工作,制定税收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推动税收工作重心向征管和基层转移,部署1996年税收任务,把税收事业继续推向前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基于12月12日致信大会,他说:税收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这3年工商税收每年增收900多亿元,充分证明税制改革是成功的,税务系统干部是积极努力的,是顾全大局的,是经得起考验的。各级政府要支持税收工作,地税是自己的财源,国税也是自己的财源,手心手背都是肉,左手右手都是手,中央和地方应保持共同的认识,一视同仁地支持。不管是地税、国税,都是国家的利益,都要依法征税,该收的都要收上来。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项怀诚在会上作了题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实现跨世纪宏伟蓝图而努力奋斗》的讲话。

  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决定从1996年1月1日起,取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手写专用发票;纳税人凡一次经营销售额达到百万元以上的,均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电脑版专用发票,并纳入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实行双重稽查。

  2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改革和调整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1996年4月1日起大幅度降低进口关税总水平,将进口关税的算术平均税率从35.6%降至23%,降幅达36%,涉及税目超过4900个。同时,对进口设备、原材料一律按法定税率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1996年

  1月3日为促进边境贸易的发展,国务院发出《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商品,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对超过部分按法定税率照章征税。对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通过指定的边境口岸进口原产于毗邻国家的商品,除烟、酒、化妆品以及国家规定照章征税的其他商品外,在1996年至1998年内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

  9日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税务系统的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全国税务系统“九五”教育发展规划》,提出了第九个五年计划税务教育的基本任务和目标:通过认真抓好公务员培训,同时积极开展自学考试、函授、电大、夜大、职大等多种形式的学历教育,促进干部的知识结构改善,不断提高干部的文化层次、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建立与公务员制度相适应的公务员培训制度,制定公务员培训管理办法。分期分批对全国税务系统的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第九个五年计划期间,基本实现对全国税务系统公务员轮训一遍。全国税务系统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重由60%提高到80%。加强税务院校改革和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初步建立起适应税务教育培训要求的基地网络。

  10日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千方百计解决部分群众生活困难的通知》精神,劳动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民政部、财政部、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做好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生产自救和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困难企业为开展生产自救和分流安置富余职工举办从事第三产业的独立核算经济实体和集体、股份合作性质的劳服企业。对符合国家发展第三产业政策和利用废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和当年新安置人数达到规定的比例的劳服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7日国家税务总局、人事部发布《关于授予王振举同志“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决定》。王振举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国家税务局监察室主任,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一丝不苟,廉洁奉公,不拘私情,艰苦奋斗,勤勤恳恳,无私奉献,不求索取,特别是到癌症晚期,仍坚持工作,成为税务干部的楷模。

  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严厉惩治金融和财税领域违法乱纪行为的决定》。该决定要求各地方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采取果断措施,部署打击骗税活动专项斗争,开展全国检查,重点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违法乱纪的人将依照政纪和法纪从严查处,从严惩治违法乱纪活动。

  24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报送的《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的意见》。其中规定,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按照收入归属原则,由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征收管理。即增值税、消费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收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同时,对涉外税收、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证券交易税、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范围进行了调整。该通知自当年2月1日起执行。

  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其中提出,第九个五年计划期间,要努力做好以下税收工作:一、继续完善税制,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取消各种区域性税率,巩固完善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体系,适当扩大增值税和资源税征收范围;建立覆盖全部个人收入的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调整地方税制结构,健全地方税收体系;依法征税,严格控制税收减免;逐步开征遗产和赠与税、利息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二、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强化管理监督。制定与征管法律相配套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稽查、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离境清税、协税护税等综合法规,以及增值税稽核检查、出口退税、个人所得税、地方税等的单项征管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完善纳税申报制度。建立健全税务稽查制度和规程。加快应用计算机进行税收征管的步伐。三、完善分税制,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清支出范围,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

  4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出口货物增值税恢复使用专用税票管理,实现出口货物增值税征退结合,加强征税环节和退税环节的管理,防范和打击骗税活动。

  3日为进一步推动税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成立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全国县以上税务机关都要成立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其中,组长必须由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纪检组组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办公室、人事、机关党委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组织、指导、协调本系统、本单位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反腐败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7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在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费用的投入;推动产学研的合作,促进联合开发;加速企业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商品化;推进企业机器设备的更新;增加财政技术进步的投入,改进管理办法等方面规定了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财务税收优惠政策。上述规定自当年1月1日起执行。

  8日为表彰先进,进一步鼓励和调动税务系统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推动税收科技事业的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在各地评选推荐的基础上,决定授予陈柯等66人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并对王彤等65人予以通报表扬。

  1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对北京市东城区国家税务局纪检组、监察科等91个先进集体和北京市丰台区国家税务局马秋玲等153名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

  18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规定对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纳税人,在办理换发税务登记证时使用《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并将统一代码填写在税务机关印制的税务登记表上,作为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码。

  22日至25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地方税务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总结地方税务机构成立后的成绩和经验;讨论《关于加强地方税收工作若干意见(草稿)》。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地方税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基本目标与方向、指导思想。财政部部长兼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刘仲藜在会上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各级财政部门以及国税、地税两部门通力合作,切实做好地方税收工作,并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项怀诚在会议上要求,各地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地方税务工作,坚持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地方税务收入任务。

  24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

  4月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海关总署决定联合编辑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规公告》。

  5月5日中国政府与亚美尼亚共和国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对避免所得和财产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项怀诚和亚美尼亚税务检查局局长帕维尔。萨法良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决定自1996年1月1日起,凡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必须实行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并根据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软件的要求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登记。

  15日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印发<加强地方税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该通知指出:地方税收工作既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分税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处理好统一税法与分级管理的关系、执行税收政策与完成征收任务的关系,切实保证地方税务局的独立执法权。积极参与地方税收制度的改革、完善,加大力量抓好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个体私营税收等重点税种和重点环节的税收征管,切实加强对农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地方税务队伍建设。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开创地方税收工作的新局面。

  6月3日中国政府与冰岛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愉漏税的协定,中国财政部部长兼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刘仲藜和冰岛财政部部长弗。索菲松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同日中国政府与牙买加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部长钱其琛和牙买加副总理兼外交部部长西摩。马林斯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同日中国政府与立陶宛政府在维尔纽斯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张德广和立陶宛财政部部长阿尔吉曼塔斯。克里日纳乌斯卡斯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7日中国政府与拉脱维亚政府在里加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和拉脱维亚副总理济耶多尼斯。切维尔斯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同日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高度重视会计整顿工作,以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为契机,对税收会计检查中发现的账簿不全,账表不一,瞒报数据等问题,进行认真纠正,并完善各项制度。

  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21日为加强地方税务局的税收征管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加强地方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加强地方企业所得税收入的计划考核,确保任务完成;二、理顺各方面关系,协调开展工作;三、坚持依法治税,严格执行统一的税收政策;四、强化基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五、注重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和加强集体企业财务管理。

  25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出《关于调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率的通知》,自当年8月1日起实行。调整后的进口物品税率普遍降低,其中纺织品、电器用具、照相机、自行车、手表的税率从50%降至30%;摄像机的税率从l00%降至80%;烟、酒的税率从200%降至100%。

  7月3日中国政府与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在塔什干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部长钱其琛和乌兹别克斯坦副总理米。乌斯马诺夫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全国税收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该纲要提出,今后15年税收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确立新时期治税思想,实现“两个转移”的战略部署,坚持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税收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做出积极贡献。主要奋斗目标包括第九个五年计划期间,工商税收年均增长10%;初步建立起符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建立起适应税收要求的征管体系框架,实现传统征管向现代化征管的转变;建立适应现代税收管理要求的机构和队伍。

  2010年实现税收收入比2000年翻一番;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收体制;形成规范化、法制化的税收管理运行机制和覆盖全国的计算机税收监控网络;基本形成国际先进水准的依法治税环境;造就一支文明高效的税收执法队伍;税收的职能作用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纲要还对实现今后15年税收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收入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改革、完善税收制度的主要任务和步骤,税收征管建设的主要任务和部署,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税收法制建设,税收宣传和税收理论研究的主要任务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0日至14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四川省重庆市召开了全国征管改革工作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和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为指针,总结交流税收征管改革经验,统一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确立模式,研究和部署深化税收征改革任务,推动税收工作重心向征管转移;总结上半年、安下半年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基为这次会议作书面讲话。他指出:“财体制改革的3年是不平凡的3年,3年来税收征管工作卓有效,政绩显著。铁的事实证明,税制改革(包括税务机构设)是成功的、正确的;全国税务系统(包括国税系统和地系统)工作人员是努力的、得力的,值得党中央、国务院任。”朱?基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要认真对新体制带来新问题的挑战。既要把该收的税收统统收上来又要严厉打击一切偷骗税活动。关键是要建立一支廉洁高效又拥有现代化管理知识和先进技术手段的税收队伍。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项怀诚在会上作了题为《全面深化和积极推进征管改革为实现我国税收管理现代化而努力奋斗》的讲话。项怀诚提出,要不失时机地全面深化利推进征管改革,以正确的思想为指导,确立新的征管模式,明确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8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央卷)出版首发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基为此发来贺信。贺信中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央卷)的编辑出版,对于普及税法知识,增强全民纠税意识,推动税收法制建设,必将产生积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央卷)是一部定期更新的活页图书,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以及一切有涉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在税务活动中共同依据的标准税法文本。

  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加强农村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中指出,为了贯彻国家优先发展农业的方针和1996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就加强农村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农村税收征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二、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农村税收管理,减免税必须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政策和程序进行,不得随意减免;三、各级税务机关不得以摊派方式向农民收取税款,不得代征向农民摊派的不合理的钱、物;四、1996年以来采取摊派方式向农民征收的税款要如数退还;五、各级税务机关每年应安排l至2次农村税收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表彰打击出口骗税专项斗争立功受奖单位和人员的决定》。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表彰打击出口骗税专项斗争有功单位、人员大会,对在打击出口骗税专项斗争中作出贡献的9个单位和24名个人给予表彰和记功、嘉奖。

  9月2日中国政府与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在北京签订经双方修订后的关于避免对所得和财产收益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项怀诚和英国交国务大臣汉利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5日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决定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继续实行财税优惠政策。逐步增加对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同时,决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该费按营业收人的3%计算,由地方税务机关在征收娱乐业、广告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

  11日人事部作出决定,授予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国家税务局城关分局专管员袁庭钰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12日中国政府与孟加拉国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项怀诚和孟加拉国驻中国大使拉赫曼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同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出口退税稽核工作规则》。该规则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必须设置专职的出口退税稽核员或稽核组。稽核员必须通过考试,取得《出口退税稽核员证》,方可从事出口退税稽核工作。该规则还对稽核员的主要职责与工作任务、退税稽核内容与重点、退税稽核具体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

  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九五”期间深化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该决定规定,转化为企业的科研机构除享受国家对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外,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可按规定计入管理费用。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全国优秀税收科研成果评选和奖励办法(试行)》。

  10月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1996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

  1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作出定罪量刑标推,为办理发票犯罪及相关涉税刑事案件提供了具体依据。

  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征税办法》,共19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外国公司以船舶从中国港口运载旅客、货物或者邮件出境的,所取得的运输收入和运输所得,应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按照每次出境取得的收入总额和4.65%的综合计征率计征,其中营业税3%,企业所得税为l.65%。

  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继续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源泉控管工作;加强零税率项目的监控和追踪管理;加强对装饰装修工程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工作;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合资项目的管理;全面开展和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检查工作。

  11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体育彩票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体育彩票发行收入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但应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代销单位代销取得的手续费应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体育彩票的中奖收入属于偶然所得,应全额依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7日至21日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项怀诚为团长的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代表团参加了在新西兰基督城举行的亚洲税收管理研究组织第二十六届年会。亚洲税收管理研究组织系区域性国际组织,其主要目的是各国通过交流信息与经验,研讨现行税制、税收政策及税收管理并进行相互合作。该组织不设常设机构,主要通过年会开展活动。中国税务主管部门第一次参加此次年会,并在这次会上被吸收为正式成员。

  8日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好国家统一税法,规范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严格控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地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税收法规,不得随意自定变通办法。各级税务部门要积极加强对企业账证的管理,督促企业建账建制,不断提高核算水平,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创造条件。对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所得税额。

  14日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精神,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加强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税务部门作为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之一,要切实加强清产核资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资金核实的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参与清产核资中资产清查、资产价值重估、产权界定等环节的工作,搞好清产核资的试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业务培训工作。

  20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税收电子化工程“九五”时期发展规划》。该规划规定,第九个五年计划时期中国税收电子化工程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到本世纪末,全国要建较为完善的四级税务计算机管理网络。全国税务系统各类计算机的装备总量达到11.5万台以上。按照征管改革的总体部署和“积极试点,分批实施,循序渐进,讲求实效”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行统一技术标准的税收征管计算机化。在纳税人中积极推广各种税控设备的使用,依靠先进技术、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对税收实行全方位的监控。建成畅通高效的税务系统计算机通信网络。第九个五年计划时期税收电子化工程具体实施计划包括:税收征管计算机化、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建设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工程建设、个人所得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办公自动化建设和通信网络系统建设。

  22日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共6章、39条,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该文件规定,国家对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按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方可从事税务代理活动。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为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税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范畴,纳入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由国家确认批准。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负责全国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对考试、注册、权利和义务、罚则等作了规定。

  29日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印发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通知》,切实加强对欠税人的税收控管,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对欠税人实施出境限制应严格掌握,原则上个人欠税3万元以上,企业欠税20万元以上,方可函请公安边防部门实施边控。但对拒不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不受上述金额限制。

  12月5日根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一、在2000年底以前,对下列出版物继续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办法:(一)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二)各级人民政府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三)各级人大、政协、妇联、工会、共青团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四)新华通讯社的6种机关报和机关刊物;(五)军事部门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六)大中小学的学生课本和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刊物;(七)科技图书和科技期刊。二、对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电影制片厂销售的电影拷贝收入免征增值税。三、对全国县及县以下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销售的出版物,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办法,退还的税款专项用于发行网点建设。

  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税收征管能手及获组织奖单位的通报》,共评出王建华等295名全国税务系统“税收征管能手”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等30个组织奖,予以通报表彰。

  17日至21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1996年工作,安排1997年的税收任务,集中精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征管改革和税收收入任务的落实,进一步推动税务系统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财政部部长兼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刘仲藜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项怀诚在会上作了题为《抓好两个文明建设,把税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报告。

  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该决定规定,国家的农业税收政策稳定不变。第九个五年计划期间,对农业生产不开征新的税种,国家规定的农业税税率不再提高。任何地方无权设立税种、提高税率,非法设立的税种和擅自提高的税率一律取消。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必须据实征收,不得向农民下指标,不得按人头、田亩平摊。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不得重复征收。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农业税稽征办法。

  31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财务处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中的有关财务处理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原则上由各级税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级负责。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直接管理的集体企业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各级清产核资机构要与税务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该办法还对集体企业清产核资财务处理的具体事项作出规范、统一的规定。

  同日全国全年税收收入达到5126.9亿元,首次突破5000亿元大关。

  1997年

  1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基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报送的税收工作报告上做了重要批示:“仲藜、怀诚同志:1996年税收工作成绩巨大,超过我的预期,请向全体税务工作同志(包括国税局、地税局)表达我的衷心感谢、敬意和慰问。务请再接再厉、坚持不懈,总结各地区超收、短收的经验教训,加强征管和催缴欠税,把税务工作做得更好。”

  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自当年1月1日起实行。该办法规定,凡税务系统的国家公务员,都有接受公务员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4类。该办法还对培训科目、培训施教机构及职责、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培训的基本制度作出规定。

  15日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进一步加强全国税务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意见》。该文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提出了以下实施意见:一、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二、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三、以税务职业道德为重点,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四、切实加强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全面提高税务干部素质;五、广泛开展争创“文明单位”和争当“优秀税务员”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文明的税务形象;六、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在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新闻界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等单位中聘请王月芹、王平、安仰东、何晓群、欧阳晓明、沈钢、钱凤元等7人为特邀税务监察员,以接受社会监督,改进税务部门的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公效率。

  23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报送的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该通知中指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工商税制改革的各项规定,增强国家财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国家税务总局要加强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指导和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共同确保这项改革的顺利进行。国家税务总局拟定的税收征管改革方案提出,税收征管改革的任务是: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到本世纪末,先在全国的城市和县城实施,并逐步向农村推进,力争在2010年基本完成这项改革。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治税、规范统一、整体协调、实用易行和监督制约。征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纳税人的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建立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服务体系、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管理监控体系、建立人工与计算机结合的稽查体系、建立以征管功能为主的机构设置体系。为实施征管改革方案,要求各地采取分类、分步实施:一是城市的市区、县城和沿海地区发达的乡镇,在1996年完成征管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1997年开始推行新的征管模式;二是内陆农村地区,1997年前主要立足于建立新的征管运行机制。即扩大自行申报纳税面,建好纳税服务场所实行集中征收、逐步改为按经济区划设置税务分局或中心税务所,设计适合农村征管工作流程,规范执法文书。

  2月18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报送的《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的意见》。该文件规定,自1997年4月1日起,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和按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私营企业、个人租赁承包经营的企业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全面建账,税务机关应对他们实行查账征收。为保证做好建账工作,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为主的业户,由国家税务局负责督促建账;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业户由地方税务局负责督促建账。

  1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中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税率由55%的税率统一降为33%;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由5%提高到8%。对经济特区内设立的外商投资和外国金融企业,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期满后,营业税将按8%的税率征收,对采源于经济特区外的营业收入部分,不再执行特区的免税优惠政策,按特区外设立的外商投资和外国金融企业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对1996年12月31日之前在特区外设立的外商投资和外国金融、保险企业,在1998年12月31日前,营业税减按5%征收,自1999年1月1日起按8%征收;对1997年1月1日后在特区外新设立上述金融、保险业,则一律执行8%的营业税税率。

  25日为扩大外贸出口,推行代理制,国务院发出《关于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的办法。“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的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已纳税款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以上的,在一个季度内,因应抵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时,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予以退税。对1993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办法继续执行到1998年12月31日,期满后也实行此办法。

  3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税收工作的重点是“要完善税制,公平税负、强化征管、严格依法征税,堵塞偷税、逃税、骗税的漏洞,做到应收尽收”。

  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后的该法增设了第三章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和第九章渎职罪有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税罪条款的处罚规定。

  同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199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该报告在讲到1997年税收工作时提出,要继续深化财税改革,完善财税立法,为逐步振兴国家财政创造良好的条件。要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扩大增值税交叉稽核的范围,坚决堵住利用增值税发票偷骗税的漏洞。改进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严格实行代扣代缴和法人支付与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要继续深化税制改革,继续清理各类不规范的税收政策,巩固和扩大税源基础,抓紧制定或修订税收法规,进一步改革出口退税机制,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的办法。

  21日中国政府与南斯拉夫政府在贝尔格莱德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副部长陈新华和南斯拉夫财政部副部长德。武契尼奇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2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即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进口产品采用倾销或者补贴的方式,并由此对国内已经建立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威胁,或者阻碍的,应采取征收反倾税的措施。一、对初步裁定倾销成立,按规定程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二、对最终裁定倾销的,按程序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出建议,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由海关执行。

  2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自当年1月1日起执行。该办法规定,凡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均按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会计处理作了明确规定。

  4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关于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前一个文件规定,凡在中国海洋进行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作业的项目,进口直接用于开采作业的机器、设备、备件和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国合作者为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而暂时进口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的机器和其他工程器材,进口时暂予保税,复运出境时予以免税核销。后一个文件规定,凡在中国特定地区内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机器、设备、备件和材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项目的外国合作者,为开采陆上石油、天然气而暂时进口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的机器和其他工程器材,进口时暂予保税,复运出境时予以免税核销。这两个文件自1996年4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为执行时间。

  10日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分别发出《关于做好贫困农户农业税减免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继续贯彻稳定农业税负担政策的通知》。这两个通知强调的主要内容是:严格执行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减免政策。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减免。严格执行稳定农业税负担政策。严格区分税费的政策界限,杜绝税费混征的错误做法。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税率、征税范围和环节征收农业特产税。搞好农业特产税税源调查,切实做到据实征收。

  同日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发布《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残疾人专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即日起施行。

  16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在中南海联合举办税法讲座。国务院副总理朱?基、李岚清、姜春云,国务委员李铁映、宋健、陈俊生、司马义。艾买提、罗干等领导以及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人80余人听取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高培勇所作的税法专题讲座。朱?基副总理对此项活动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希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经济理论界共同研究,写出一批加强和完善税制改革的有理论、有实践、能操作的文章。

  25日为使税务系统计算机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根据各地的要求和计算机配备的现状,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印发税务系统计算机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等四项规定的通知》。这四项规定包括《税务系统计算机系统运行管理的暂行规定》、《税务系统计算机安全管理的暂行规定》、《税务系统新建和改建计算机场地的暂行规定》及《税务系统办公楼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建设和安装技术标准》。

  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该文件规定,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和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应区别情况,对其营业活动应作为延续的营业活动进行税务处理。凡符合税法规定的,可继续享受税收优惠。

  5月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决定自1997年5月10日起,对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3‰调整为5‰。

  2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内贸易部、电子工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在商业服务业娱乐业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的通知》,决定在商业、服务业、娱乐业等行业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首批试点城市确定为北京市、山东省济南市和青岛市、安徽省合肥市、湖南省长沙市、陕西省西安市、广东省江门市。然后,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29日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开展屠宰税摊派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开展一次屠宰税征收情况的执法检查,对摊派屠宰税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30日中国政府与苏丹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程法光和苏丹财政和国民经济国务部部长萨比尔。穆罕默德。哈桑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6月9日中国政府与马其顿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项怀诚和马其顿副总理波波夫斯卡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税务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实施意见》。按照该文件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税务局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干部,都要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地方级企业的减免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或确定;中央级企业的减免税,属于纳税人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及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应按规定减免,所得税额达到或超过100万元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其余企业的减免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审批或确定。

  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前者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应建立、使用、保管账簿和凭证,并对设置复式账和简易账的条件及要求作了明确规定。后者则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又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对这类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按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的程序确定定期定额户,执行定期定额管理。

  20日为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同文附发上述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

  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该通知中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促进税务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税收事业的顺利发展。

  7月7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共15条,自当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成交价格;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按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契税税率为3%至5%。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以及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等可享受免税。原《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同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地方税务局在征收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时一并征收,计税依据为应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费率为3%。

  9日至12日全国税收工作“两个转移”(即税收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向征管转移,以下简称“两个转移”)经验交流会在山东省潍坊市召开。这次会议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认真总结两年多来税务系统实施税收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向征管转移的经验,进一步深化“两个转移”,部署下半年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税收工作任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项怀诚在会上作了题为《学习先进经验,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推动税收工作重心的“两个转移”》的讲话。

  8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发布《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即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海关对进出保税区的货物、运输工具、个人携带物品实施监管,从境外进人保税区的货物,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予以免税。

  7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管理的通知》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税务系统的报刊杂志进行治理整顿,并发出《关于治理整顿税务系统的报刊的通知》。

  8日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电话会议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并发出《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通知》。

  13日中国政府与埃及政府在开罗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杨崇春和埃及财政部副部长兼税务局长法哈瑞。萨地。爱丁瓦德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9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会上作了题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报告。该报告充分肯定了1994年税制改革取得的成绩,提出要通过税收等手段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开征遗产税等新税种。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同时提出,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降低关税总水平。

  26日国家税务总局、邮电部发布《邮寄纳税申报办法》。该办法规定,凡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采用邮寄纳税申报。邮寄内容包括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该办法还对办理程序、邮资、申报日期确认、专用信封等问题作出规定。

  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1997年税收财务物创大检查的通知》。

  10月1日中国政府决定降低进口关税税率,关税算术平均税率由23%降到17%,涉及4863个税号商品。

  21日为加强对地方税务机构的领导,规范和完善地方税务机构的管理体制,国务院发出《关于地方税务机构管理体制问题的通知》,决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地方税务局实行上级税务机关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税务机关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即地、市以及县(市)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干部管理、人员编制和经费开支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机构垂直管理。

  同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一律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项目可免征企业所得税。该通知还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办法及税务登记、税务发票的使用等作了具体规定。

  2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谭振亮等11名同志被评为首届“中国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的通报》。该通报指出,在1997年10月,由共青团中央等12个单位联合开展的首届“中国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中,全国税务系统有谭振亮等11名同志分别被评为首届“中国杰出青年卫士”、“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和“中国优秀青年卫士提名奖”。他们的突出事迹表现在坚持原则,依法治税,忠于职守,为捍卫税法的尊严,勇于同偷、抗税行为作斗争;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刻苦钻研税收业务,积极进取,敬业爱岗,任劳任怨。国家税务总局号召全国税务系统广泛开展向首届“中国杰出(优秀)青年卫士”学习的活动。

  28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施行。

  11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修订)》,进一步对境外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和境外已缴纳所得税税款的抵扣办法等作出明确规定。该办法自当年1月1日起实行。

  11月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在北京正式成立。该管理中心是一个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国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12月16日至20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特别是税制改革以来的税收工作,分析税收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下一阶段税收工作的发展方向和目标,部署1998年的税收工作,财政部部长兼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刘仲藜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项怀诚在会上作了题为《全面加强税收管理,改善税收宏观调控,为改革和建设作出新贡献》的报告。项怀诚在报告中总结了新税制实施5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并提出世纪之交税务系统应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适应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以及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调整完善所有制结构和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等对税收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税制改革,落实“两个转移”,全面加强税收管理,努力实现税收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力争用5年或略多一点时间,使税收管理基本适应现代化税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此次会议还决定自1998年起,试行税收计划分配与国内生产总值挂钩办法。

  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在北京接见出席全国财政、税务工作会议代表。李鹏首先祝贺财政和税务工作会议圆满成功,并向战斗在财税工作岗位上的全体干部职工表示感谢和问候。李鹏说,财政很重要,因为没有钱不好办事;税收也很重要,因为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税收。第八个五年计划期间,国家改革了财税体制,从实际效果看是成功的,“两个比重”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都得到充分调动,使得国家可以集中力量办点大事情,国家财政有力地支持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朱?基在讲话中指出,1998年的财税工作困难很大。我们已经实现了“软着陆”,就不能“熄火”。经济快速稳定地发展,财税负有重大的责任。财税部门要坚决执行国务院的各项决定,贯彻好李鹏总理的指示,把1998年的财税工作做得更好。

  2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之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资料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大事记》(国家税务总局编)]

编辑知识
标签:税收大事记$False$
贡献者:guest
参考资料:无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正在载入评论, 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