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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涉及增值税抵扣凭证税收违法案件的协查涉及增值税抵扣凭证税收违法案件的协查,是指各级税务机关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在案件检查过程中,案发地稽查局(以下简称委托方)将检查发现有疑问或者已确定虚开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及相关信息发送给涉案地稽查局(以下简称受托方),受托方对增值税抵扣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事项和反映的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处理、取得相关证据并反馈协查结果的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51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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