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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用于地理概念时用于地理概念时,是指其宪法所定义的墨西哥合众国的领土,包括根据国际法,墨西哥合众国行使勘探和开发海底和底土资源以及海底以上水域资源的主权权利的领海以外的区域;
(三)“缔约国一方”和“缔约国另一方”,按照上下文,是指中国或者墨西哥; (四)“税收”一语按照上下文,是指中国税收或者墨西哥税收; (五)“人”一语包括个人、公司和其它团体; (六)“公司”一语是指法人团体或者在税收上视同法人团体的实体; (七)“缔约国一方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企业”,分别指缔约国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 (八)“国际运输”一语是指缔约国一方的企业以船舶或飞机经营的运输,不包括仅在缔约国另一方各地之间以船舶或飞机经营的运输; (九)“国民”一语是指: 1任何具有缔约国一方国籍的个人; 2任何按照缔约国一方现行法律建立的法人、合伙企业或团体; (十)“主管当局”一语: 1在中国方面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代表; 2在墨西哥方面是指财政和公共信用部。()【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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