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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该通知执行时间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该通知执行时间,是指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时间,即凡2006年1月1日以后申报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无论其出口货物时间是在2005年还是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均须按此规定执行单证备案制度。(《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进[2005]33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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