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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该通知执行时间

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该通知执行时间,是指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时间,即凡2006年1月1日以后申报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无论其出口货物时间是在2005年还是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均须按此规定执行单证备案制度。(《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进[2005]33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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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税务实务$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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