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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以下简称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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