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3年底累计陈欠退税款,是指:出口企业2003年12月31日前(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所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报关出口货物中应退(免)未退(免)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1303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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