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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妥善安置原企业职工妥善安置原企业职工,是指国有、集体企业买受人或关闭、破产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承受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原企业职工进行合理补偿,并与被安置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以及按照《劳动法》落实相关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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