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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对铁道部所属原执行经济承包方案的企业的营业账簿自1996年7月1日起恢复征收印花税对铁道部所属原执行经济承包方案的企业的营业账簿自1996年7月1日起恢复征收印花税,是指自1996年7月1日起按资金账簿账面记载的“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并非指按1996年7月1日以后新增加的资金贴花。(《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7]182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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