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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个体户的收入总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个体户的收入总额,是指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地税个[1997]276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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