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一)利用运输工具、从事运输业务、取得运输收入;
(二)在银行开设有结算账户;
(三)在财务上计算营业收入、营业支出、经营利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9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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