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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董知道——全球海量内容专业财税互动问答平台 > 百科 > “偿还价款的本息”

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偿还价款的本息”

“偿还价款的本息”,是指购进设备,引进技术,由外商垫付款或由我方延期付款所应付给外商的价款和利息,全部用供货偿还的,才能对外商取得的利息,免征所得税;如果只是利息部分用供货偿还,价款部分仍要现汇支付的,则仍应对其利息征收所得税。(《财政部关于用产品偿还设备价款、利息和专有技术使用费免征所得税问题的批复》,(1983)财税字第65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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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税务实务$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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