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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东盟给我国减税优惠大多企业竟不知用

  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中国-东盟降税计划全面启动后1个月的时间里,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仅签发了3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并且都是外贸公司代理的外地企业产品。有关方面认为,忽视甚至漠视东盟给予我企业的减税优惠已经造成相当大的损失,亟待引起我国企业重视。

  2004年年底,第八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简称《货物贸易协议》)。根据这一协议,从2005年7月20日开始,原产于中国和东盟的7000多种产品在相互间通关时,可凭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明书享受关税减让的优惠,平均降税幅度可达到5%。降税优惠的品种包括纺织品、服装、鞋、食品、谷物、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精密仪器、钟表和手表、金属产品、化工产品等,范围非常广,值得出口企业仔细研究。

  按照检验检疫部门的统计,辽宁地区每年对东盟10国出口的法定检验检疫产品中有90%都在享受降税计划之列,货值可达15.87亿美元。也就是说,依据今年7月20日正式启动的7000多种产品降税计划,相关出口企业每年至少可享受0.8亿美元的关税优惠。

  和中国企业的冷淡相比,东盟则对关税减让优惠显示出极高的热情。据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务处最新统计,从2004年1月到2005年6月,辽宁地区向东盟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77份。其中,大连地区出口企业的使用率较高,达到52批,占总签证数的68%。

  降税“蛋糕”为何乏人问津?调查显示,许多出口企业的报检员因觉得申请原产地证书麻烦而不向企业负责人汇报,导致出口企业的决策层对“通过申请原产地证书获得关税优惠”的政策并不了解。此外,相关企业缺乏用足优惠政策的意识,加上各种宣传力度不够,也在客观上造成了降税“蛋糕”乏人问津的局面。

  辽宁检验检疫局建议相关企业及时跟踪国家参与全球及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并与检验检疫部门建立信息互动机制,及时搭上政策这班“快车”,以双赢的方式获取更大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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