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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董知道——全球海量内容专业财税互动问答平台 > 百科 > 美国可能征收网络营业税征收金额标准存在分歧

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美国可能征收网络营业税征收金额标准存在分歧

  美国专家日前表示,在互联网上购买商品和服务而免收营业税的时代将一去不返。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家上诉法院上月末调查发现,以经营图书业务为主的Borders集团旗下的在线销售网站Borders.com在1998年4月至1999年9月期间,偷税16.7万美元。因为该公司在加利福尼亚州将其在线销售网站和实体店铺进行综合经营。

  Borders集团负责此次官司的代理律师布莱德曼认为,该上述法院的裁决“将会被各州采用。”,同时纽约时报周一的报道称,征收网络销售营业税也反映了部分网络销售商的实际想法,他们较少反对营业税,更多考虑的是减免营业税的金额大小。

  eBay公司一位新闻发言人认为,如果网络年销售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网络经销商可以进行免税,而Amazon的一位官员认为,500万美元的标准太高,1万美元应该成为是否免税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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