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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目前中国的税收征收管理分别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和海关三个系统负责,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中央税、共享税的征收,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地方税的征收,海关系统负责关税的征收和进出口税的代征。 系统税收征收管理范围: 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金融、保险企业缴纳的营业税,按提高3%税率征收的部分;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地方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地方税务局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金融、保险企业缴纳的营业税,按原5%税率征收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农业特产农业税;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在大部分地区,农业税、农业特产农业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现由地方财政系统征收和管理。 海关 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负责代征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根据中国现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中国的税收收入分为中央政府收入、地方政府收入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 收入范围: 中央政府收入消费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金融、保险企业缴纳的营业税,按提高3%税率征收的部分;关税。 地方政府收入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列入中央收入的部分);金融、保险企业缴纳的营业税,按原5%税率缴纳的部分;地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不包括上述地方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农业特产农业税。 共享收入增值税(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政府分享25%),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证券交易的印花税中央政府分享80%,地方政府分享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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