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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增值税销项税额的确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销售额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的概念是相对于进项税额来说的,定义销项税额是为了区别于应纳税额。在没有依法抵扣其进项税额前,销项税额不等于应纳税额。所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不一定是应纳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由于无进项税额,所以销项税额等于应纳税额。 1、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应税销售额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①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 ③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④混合销售行为的销售额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数。 ⑤兼营的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为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包括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销售额。 ⑥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应税销售额内: A、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B、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C、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三)增值税特殊销售方式的销售额的确定 1、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 纳税人销售过程中的折扣有两种,一种是商业折扣,是销货方为鼓励购买方多买而给予价格折让。商业折扣一般从销售价格中直接折算,销货方取得的货款已是折扣后的金额。 现金折扣,是销货方为鼓励购买方在一定期限内早日付款而给予的一种折让优惠。现金折扣入财务费用,不能从销售额中扣减。 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2、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 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自己货物时,有偿收回旧货物的行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考虑到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3、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 还本销售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后,到一定期限销售方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的全部或部分价款;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以物易物是指购销双方不是以货币结算,而是以同等价款的货物相互结算,实现货物购销的一种方式;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5、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①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不论是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②纳税人出售“已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免征增值税: 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 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③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麾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④销售固定资产的销售额=含税金额÷(1+4%),减免税金为“补贴收入”。 ⑤根据粤国税发[1995]257号的规定,上述“使用过”的期限暂定为一年以上(含一年)。 6、出租出借包装物销售额的确定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以一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退回,应按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7、作为水、电总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向其他分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取水、电费时,须向分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照章缴纳增值税; 水、电总表的纳税人向其他分表的其他企业、单位、个人收取水、电费时,应向分表的其他企业、单位、个人开具商品销售发票,并照章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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