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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税务人员回避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纳税人、代扣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等有某种利害关系,则不得参加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与实施。回避可以由有关税务人员自行提出,也可由纳税人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一些国家税法中税务人员回避的内容包括:税务人员本人为或当事人的亲属及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当事人处领薪受聘等。税务人员回避制度有助于约束税务人员,促进其公正廉洁,依法课税,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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