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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包公也当过税官一代名臣包拯断奇案、伸冤屈、匡正义的传奇故事千百年来广为流传,但他不当县官当税官的故事则鲜为人知。据《宋史》记载,包拯中进士后,被任命为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因父母年迈出不了远门,所以就没有去就任。不久,朝廷委派他到和州(今安徽和县)去管理钱粮税收,和州离他的老家庐州很近,他就赴任了。后来,包拯又担任陕西等路转运使、三司户部副使、三司使等主管财政、税收的官职。包拯当专职税务官员的时间虽然不长,但他一生都在关注税收,做了不少举荐财经人才、减轻税收负担、改进税收制度的事,其杰出的政治才能在税收方面多有体现。 包公任宰相时有个官员叫范祥,颇有税收才能,在陕西创立“钞盐法”,将盐业由官卖改为通商,备受争议。包拯奉旨考察钞盐法的利弊得失,他详细听取官府、盐商各自的陈词,认为范祥创办的钞盐法既减轻了百姓的徭役负担,又增加了税收,利国便民。回京后便据实奏报,并推荐范祥当上了主管财税的陕西转运副使,使钞盐法得以顺利推广,仅两年时间,国库就增加收入51万贯。 宋仁宗对西夏用兵,财政发生困难,就用折变的办法征税。所谓“折变”就是收税时随意把某种实物折合成另一种实物,或者折合成现钱,折来折去,往往使农民多缴几倍的税收。比如,陈州(今河南淮阳)的夏税原是缴纳大麦、小麦的,当地官府突然要求缴纳现钱。按当时的市价,大小麦每斗50文,官府却折为100文,使农民平白无故增加了近2倍的负担。又如江浙、淮南等地的夏税,一律折合现钱,小麦每斗94文。可是,农民没有现钱,只好贱卖小麦,每斗才卖得二三十文,家家愁苦不堪。包拯担任三司使主管全国税收后,先后四次向朝廷奏报力主免除折变,让农民仍按实物完税。得到了官方的认可后,受到农民的热烈欢迎。 北宋时的包拯已认识到制订政策、税法要注意涵养税源,提倡发展生产,扩大流通,认为“虽一时课额少亏,而终成大利”,否则将会“先有利而后生害”,这些见解科学、辨证,对今天的税收工作仍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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