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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行权日行权日,是指职工和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取现金或权益工具的日期
第三章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第十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第十一条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子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第十二条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 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墓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璧、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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