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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圣经与税收宗教经典《圣经》虽然是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但书内有多处还提及到了税收,不仅反映了当时的税收情况,更对欧洲中世纪税收政策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圣经》由《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两部分组成。其中在公元二世纪出现的新约全书中,就有几次提及到税收。如有个故事说耶稣叫彼得到河边钓鱼,钓了鱼换一块钱去交“丁税”,所谓的丁税就是公元二世纪时的人头税。新约中还记载几个法利赛人和希律当人问耶稣:“可以不可以纳税给凯撒(古罗马帝国的统帅)?”耶稣回答:“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新约中中还谈到,耶稣经过耶利正,遇见一名叫撒该的税吏,他欢欢喜喜地接待了耶稣。 《圣经》中不仅记载了有关古税收的一些情况,而且还直接影响了欧洲中世纪税收政策的制定。如公元六世纪,欧洲基督教会利用《圣经》中记载的农牧产品的十分之一属于上帝的说法,向居民征收“什一税”。(什一即是十分之一)。后独霸西欧的查理大帝还规定,凡法兰克王国(后分化为法、德、意等国)居民必须向教会交纳什一税。由于什一税加重了居民负担,所以人民纷纷要求废除什一税,可是直到十八、十九世纪,西欧大多数国家才先后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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