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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完全在该成员国或者地区获得或者生产”的货物“完全在该成员国或者地区获得或者生产”的货物,是指:
(一)在该成员国或者地区境内收获、采摘或者采集的植物产品; (二)在该成员国或者地区境内出生并饲养的活动物; (三)在该成员国或者地区领土或者领海开采、提取的矿产品; (四)其他符合相应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完全获得标准的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令第181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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