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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大佛始建于唐玄宗开元初(公元713年),中间几经修凿,最后成像于唐德宗贞元十九年(公元803年),历时90年,用了很多人力和财力。值得一提的是,唐玄宗开元年间曾下诏拨出税款修造大佛,并且指定“专税专用”。
最初倡议修大佛的,是一个叫海通的和尚,他为了修乐山大佛,靠施主捐赠,募化了许多钱财,号称“亿万金”。但大佛耗资巨大,“亿万金”也只搞了第一阶段的工程。这时海通去世了。随后虽有人陆续捐款,但只是杯水车薪,主要的续修工程费用,还是唐玄宗诏赐的“麻盐之税”。
“麻盐之税”是什么呢?
唐朝规定每丁(人)每年征缴税收“麻三斤”,麻税就是指这个。盐税就是朝廷对生产食盐的盐户征收的盐税。当然,不是用全国各地的“麻盐之税”来修佛,而是只用当时的嘉州即今天乐山一带的“麻盐之税”来修。圣旨下达后,这一政策历经玄宗、肃宗、代宗、德宗几代。
唐王朝究竟拨了多少税款来修,已无从查考,但从海通筹集“亿万金”才完成第一阶段工程的情况来看,唐朝用在大佛上的财力肯定是十分巨大的。历代皇帝用国家财力修建寺庙的不少,但指定用“专用税款”的很少见,这可谓我国赋税史上的一件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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