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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失信
严重失信,是指企业本年度内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情节严重,广告中含有以下内容:

  (一)任意更改经批准的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适应范围以及保健功能等内容进行虚假宣传的;

  (二)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消费者等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

  (三)违反有关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含有其他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的。【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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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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