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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
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是指以发酵酒、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入可食用或药食两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并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配制酒消费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3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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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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