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网首页 问答首页 我要提问 问题分类 积分商城 财税百科 RSS 更多
登录 | 注册 使用帮助
智董知道——专业的财税互动问答平台 > 词条列表

按首字母浏览

外商投资企业发包经营、出租经营的税务处理

(1)外商投资企业聘任本企业雇员实行目标责任承包,或者外聘管理服务公司负责本企业全部或部分经营管理,但仍以外商投资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各项商务活动,并以定额或按经营效益、管理效益确定数额支付上述受聘个人劳务报酬或公司服务费的,应以外商投资企业为纳税主体,依照有关税法规定计算纳税并享受适用的税收优惠。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给上述受聘个人的劳务费或公司的服务费,在计税时
1千字 - 编辑:1, 点击:23, dig:0 - 最后更新:guest - 更新时间:2005/8/1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职工培训费的税务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职工培训费是企业为生产、经营需要对职工进行培训所发生的费用。企业的职工培训费可按下列原则处理:企业开业前发生的职工培训费,应列为开办费,按税法规定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分期摊销。企业开业后发生的职工培训费原则上应作为当期费用列支,但个别数额较大的,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期摊销。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支出,
1千字 - 编辑:1, 点击:13, dig:0 - 最后更新:guest - 更新时间:2005/8/2

外商投资企业租用场地缴纳土地使用费的列支

外商投资企业租用厂房、场地、饭店、宾馆。招待所等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其土地使用费应由出租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并作为确定场地租金的组成因素。作为承租方的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土地使用费,应转作出租方的支出项目,由出租方开具相应的租金收入发票,外商投资企业依据租金收入发票所列的场地租金数额在税前扣除。
1千字 - 编辑:1, 点击:9, dig:0 - 最后更新:guest - 更新时间:2005/8/2

外商投资企业向有关部门上缴管理费的列支

对外商投资企业向有关部门上缴的管理费,应区别情况进行税务处理:因有关部门实际提供产业咨询、市场信息、产品供销等方面的服务,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或者市场同类服务的正常收费价格向这些部门逐项支付的服务费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扣除。有关部门并未向企业实际提供服务而外商投资企业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的管理费,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超过市场同类服务的合
1千字 - 编辑:1, 点击:20, dig:0 - 最后更新:guest - 更新时间:2005/8/2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佣金的税务处理

所谓“佣金”是指居间介绍人介绍买卖成交所取得的收入。也称“手续费”。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从事居间介绍、联络洽谈以及从事代理业务所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应纳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有下列三种方法: (1)按实申报。常驻代表机构能够提供所签订的合同、佣金率等全部凭证,并且建有账册,进行收入和成本费用核算,其中,境外费用支出部分还能提供当地注册会计
1千字 - 编辑:1, 点击:20, dig:0 - 最后更新:guest - 更新时间:2005/8/2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支出的税务处理

采取按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方法计征税款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所发生的若干费用支出应作如下处理。 (1)关于固定资产、装修费支出的税务处理。代表机构购置固定资产(如房屋、汽车、计算机等)所发生的支出,以及代表机构设立时或者搬迁等原因所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可以在发生时一次性作为代表机构费用支出换算收入计税。若代表机构所发生的上述费用支出数额较大,
1千字 - 编辑:1, 点击:11, dig:0 - 最后更新:guest - 更新时间:2005/8/2

外商投资企业外币业务的税务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1994年1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按照业务发生时或当期期初市场汇价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企业有关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的年初余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1994年1月1日公布的市场汇价进行调整,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所折合的记账本位币余额与原记账本位
1千字 - 编辑:1, 点击:21, dig:0 - 最后更新:guest - 更新时间:2005/8/2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石油勘探费用

从事开采石油资源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发生的合理的勘探费用,可以在已经开始商业性生产的油(气)田收入中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年。外国石油公司拥有的合同区,由于未发现商业性油(气)田而终止作业,如果其不连续拥有开采油(气)资源合同,也不在中国境内保留开采油(气)资源的经营管理机构或者办事机构,其已投入中止合同区的合理的勘探费用,经税务机关审查确认并出具
1千字 - 编辑:1, 点击:17, dig:0 - 最后更新:guest - 更新时间:2005/8/3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开办费的摊销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交际应酬费等,但不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购置、建造支出,以及在基建期内应计入基建工程成本的利息费和其他基建支出。企业在试生产、试营业中的收入不应冲减开办费;发生的有关成本费用也不应计入开办费。企业在筹办期所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
1千字 - 编辑:1, 点击:7, dig:0 - 最后更新:guest - 更新时间:2005/8/3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董事会费和董事费的税务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董事会费是指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董事会的职能而支付的费用,如:董事会开会期间董事的差旅费、食宿费及其他必要开支;董事费是指经董事会决定支付给董事会成员的合理的劳务报酬。董事会费的开支及标准,一般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决定的开支,凡本期实际发生的,均可作为当期的费用列支。但是,以董事会名义支付的招待费、礼品费以及其他属于交际应酬性质的开支
1千字 - 编辑:1, 点击:13, dig:0 - 最后更新:guest - 更新时间:2005/8/3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存货的税务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商品、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原材料、辅助材料、物料、外购零配件和包装物等。 (1)存货的计价。存货的计价应当以成本价为原则。成本价的组成:购入的存货成本价,包括买价加运输、装卸、包装费、仓储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自制、自产或自行开采的存货成本价,
1千字 - 编辑:1, 点击:16, dig:0 - 最后更新:guest - 更新时间:2005/8/3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工资福利费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一定标准以货币或实物形式交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支付工资福利费的标准,可由企业董事会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司规定自行决定,但应将其支付标准和所依据的文件及有关资料报送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准予列支。企业支付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职工的境外社会保险费,不得列支。
1千字 - 编辑:1, 点击:5, dig:0 - 最后更新:guest - 更新时间:2005/8/4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坏账准备

从事信贷、租赁(融资租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核销坏账损失的准备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从事信贷、租赁等业务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逐年按年末放款余额(不包括银行间拆借),或者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余额,计提不超过3%的坏账准备,从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
1千字 - 编辑:1, 点击:21, dig:0 - 最后更新:guest - 更新时间:2005/8/4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固定资产计价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的计价,应当以原价为准。 按固定资产的取得来源不同,原价的构成如下: (1)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费、安装费和使用前所发生的其他有关费用为原价; (2)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以制造、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为原
1千字 - 编辑:1, 点击:21, dig:0 - 最后更新:guest - 更新时间:2005/8/4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指按照一定方式,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估计残值后的价值,在其整个估计有效使用年限内各受益期之间进行分配,以便与各期的营业收入相配比的过程和方法。 (1)折旧范围。企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是:房屋、建筑物;在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
1千字 - 编辑:1, 点击:7, dig:0 - 最后更新:guest - 更新时间:2005/8/4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拥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场地使用权、著作权、特许经营权、商誉等。 (1)无形资产的计价。无形资产的计价,一般以原价为准。按其来源不同,分为3种情况:受让的无形资产。以按照合理的价格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原价,包括图纸资料费、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
1千字 - 编辑:1, 点击:24, dig:0 - 最后更新:guest - 更新时间:2005/8/4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股权的税务处理

在以合理经营为目的进行的公司集团重组中,外国企业将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将其持有的中国境内、境外企业的股权,转让给与其有直接拥有或者间接拥有或被同一人拥有 100%股权关系的公司,包括转让给具有上述股权关系的境内投资公司的,可按股权成本价转让,由于不产生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不计征企业所得税。
1千字 - 编辑:1, 点击:19, dig:0 - 最后更新:guest - 更新时间:2005/8/8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费用和损失的扣除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税法实施细则对准予在税前扣除的项目做了详细规定,主要有: (1)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向其总机构支付的同本机构、场所生产、
1千字 - 编辑:1, 点击:24, dig:0 - 最后更新:guest - 更新时间:2005/8/8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交际应酬费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交际应酬支出称为交际应酬费。交际应酬费是与取得所得有关的支出,税法规定在限额内予以作为费用列支。 对企业发生的交际应酬费,有确实的记录或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列支: (1)全年销货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其交际应酬费的列支,不得超过销货净额的5‰;全年销货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其交际应酬费的列支不
1千字 - 编辑:1, 点击:14, dig:0 - 最后更新:guest - 更新时间:2005/8/8

外商投资企业对外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于其他企业,其从境内被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可不计入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但与该投资有关的可行性研究费用,投资贷款利息支出、投资管理费用等投资决策实施中的各项费用和投资期满不能收回的投资损失等,不得冲减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应合理、准确地分别计算境内投资收益和经营业务收入,以及各自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1千字 - 编辑:1, 点击:13, dig:0 - 最后更新:guest - 更新时间:2005/8/9
总网首页 问答首页 我要提问 问题分类 积分商城 财税百科 RSS 更多